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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

为建立健全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本市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运营突发事件,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上,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设施故障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断、人员伤亡、乘客被困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根据影响范围、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严重程度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中断等情况,将运营突发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疏散乘客、伤员救治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在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提供运营突发事件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一键呼叫”应急救援、受灾人群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

人员搜救

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运营单位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在现场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对获救人员的转运、安置,对受伤人员的救治,以及对遇难人员的转运工作,在人员搜救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人员造成次生伤害。运营突发事件对轨道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造成威胁和影响时,应当及时转移受影响建(构)筑物内的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妥善安置。现场搜救以及参与人员救治、转运的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现场疏散

运营单位按照本单位预先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和设置的指引标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有秩序地迅速引导乘客撤离事发地点,并疏散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乘客至安全地带。市道路运输局及时调集公交车、出租车等运力,迅速疏散现场客流。市公安局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无关人员进入,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运营单位及时控制在线列车运营,防止发生次生事件,及时通过网络、告示牌、站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公众发布车站封闭、线路调整、停班等信息。

当运营突发事件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人员实施临时安置。

乘客转运

市道路运输局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按照疏散乘客数量和发生运营突发事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行方向,预设临时接驳车,及时调整公共交通客运方案,调配地面公共交通车辆运输,加大发车密度,做好乘客的转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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