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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仅使用半小时 却收到99元的扣款信息

使用共享充电宝半小时,及时归还后却被扣了99元,女子惊讶之余,却拿不出短时使用和已归还充电宝的证据,经过听语热线协调,问题被顺利解决,99元错误收费将原路径返还。

据介绍,因身体不适,市民吕女士近日来到了建邺区的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点滴,过程中她发现自己的手机电量不足,于是求助医护人员,希望借一个充电宝。医护人员表示,中心有第三方商家提供的共享充电宝,可供患者有偿使用。

“这是一个名为搜电科技的商家,在前台摆放了一些有偿使用的充电宝,收费起步半小时2块,1小时4块,封顶是99元,使用前需要填写一个自动扣费的授权。我填写后取了一只,使用半小时后发现效果不太好,电量仅增加了5%,所以半小时左右我就归还过去了,没有再继续使用。”吕女士告诉记者。

但是,让吕女士疑惑的是,归还了之后,自己一直没有收到扣款信息,她以为商家扣款信息滞后,也没有介意,就径直离开了中心。

“两天后我收到了商家的扣款信息,让我大吃一惊:上面显示,我这个编号为942R12303907的消费,消费时长不是半小时,而是2天4小时51分56秒,费用也不是2元,而是99元,使用地点是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前台,归还的具体时间是夜晚的9点多,这个时间段我早就离开医院两天了。商家根据我的‘消费时长’扣取了99元,我申诉后,他们表示需要我证明一下我已经归还了充电宝,或者归还到了哪里,这我该怎么证明呢?”吕女士表示。

面对吕女士的投诉内容,商家搜电科技的回复称,再核实后,后台还是没有检测到吕女士的归还设备信息,需要吕女士自行检查设备的归还地点和归还的设备编号。

消费发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台,吕女士的消费是否有第三方见证?

和吕女士联系后,记者随即联系了建邺区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孙先生,孙先生表示,自己仔细检查了前台监控,确认吕女士确实刷了充电宝并使用了半小时,后及时归还了,并无超时或者私自带走充电宝的问题,问题应该是其他原因引起的,还需要调查,但显然和吕女士无关。

“我们也把我们的证明发给了商家,商家在得到我们的证明后,已表示会在三天内将这笔钱原路径退回,其他问题商家自行去内部再查,确保不让消费者利益受损,我们也将关注此事的下一步进展。”孙先生告诉记者。

标签: 共享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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