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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厅出台一系列有关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政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年开展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在企业试点特级技师评聘、职业技能竞赛申办放开形式更灵活……近期,省人社厅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政。2月17日上午,省人社厅召开技能人才工作新闻通气会,邀请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介绍系列新政有关情况。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年开展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数量维持在1500所左右,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约80万人次。

此次出台的新政之一就是《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实施。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建方介绍,《管理办法》从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办学、监管和能力提升等各方面进行了高度集成,明确每年均要开展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为市场办学主体提供了体系完整的办学导向和指引;对学校的制度建设、教师管理、师资培训、教材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明确,各级人社部门应当依法规范和支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年度办学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制定分类激励举措,保障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引导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创立品牌,满足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需求。

南京两家企业将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

长期以来,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级,为了让更多技能人才突破“天花板”,我省于去年11月印发《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优秀技能人才提请申报特级技师。

新闻通气会上,《全省首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名单》正式发布。全省13个设区市共20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南京共有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上榜。

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介绍,特级技师评聘权限将全部下放给试点企业,2月下旬开始,各评聘试点企业将陆续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评审,评审形式将由企业自主决定,可综合运用业绩评审、技术攻关、口头答辩、企业内表彰等方式,考察职工在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先进技术成果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业绩贡献。评审过程中,省、设区市人社部门将现场督导。

人社部门原则上不再担当省级竞赛的主办单位

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 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21年,全省共组织各类职业技能赛事380场,直接参与人数达到20余万人。李建方介绍,《实施办法》 主要涉及职业技能竞赛分级分类标准,明确各类竞赛实施流程,建立专业化的职业技能竞赛专家团队,提高各类竞赛质量和水平等。比如,竞赛申办“放开”。针对以往竞赛申办“严进宽管,失之于松”的弊端,改变赛前确定竞赛级别、类别的做法,把竞赛申办自主权交给办赛主体、把办赛监督权交给社会各方、政府监管的责任压紧压实。办赛主体“放宽”。改变过去人社部门主办、联办技能竞赛“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单一做法,原则上不再担当省级竞赛的主办单位,而以指导单位的身份亮相,将更多精力放在当好“指挥员”和“裁判员”上。省级机关、省级行业协会,地方人民政府,各级人社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职业(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均可申请主办、承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在组织形式上,鼓励行业开展单项竞赛,按工作岗位需求组织竞赛,让技能练兵活动接地气、受欢迎、有活力。

标签: 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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