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本市企业用人负担,保就业稳就业,近日,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率政策。本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6%调降至5%。该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据悉,该通知的适用对象为已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降费政策。(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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