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林信托)的“吉信·汇融50号广悦化工项目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汇融50号)在延期后又多次发生逾期而引发市场关注。
按信托计划显示,“汇融50”应于今年4月到期,但吉林信托4月3日召开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决议受益人同意“信托计划各期预定期限在原信托期限基础上均延长3个月25天”。
此后,在漫长的等待中投资者并没有收到兑付款,而是收到一份由吉林信托发给投资者的《告知函》,6月24日吉林信托表示,由于受疫情及经济下滑等因素影响,融资方生产未达预期,导致现金流紧张,目前融资方及担保方均有被执行记录。
7月初,吉林信托再次向委托人发放告知函,表示公司近日已督促融资人还款,融资人表示在7月15日前将会归还部分回购价款,同时积极引进投资合作方。
然而期限已过,“汇融50”的进展情况如何呢?对此,记者给相关部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汇融50”多次逾期
在记者收到的这份落款日期为7月2日的《告知函》中显示,“汇融50”目前存续规模为2.4亿元,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吉林信托尚未足额收到融资人应支付的第6、7期回购溢价款,尚未收到融资人应支付的第8期回购溢价款以及第1期回购价款。
资料显示,“汇融50”成立于2018年3月5日,融资人为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悦化工”),信托规模为2.6亿元,期限2年,信托资金用于广悦化工项目,其经营收入作为“汇融50”的还款来源。
天眼查显示,广悦化工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资本为2.2亿元,为青岛中银国投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银”)全资子公司。
6月22日,广悦化工已被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78.05万元。
记者注意到,广悦化工并不是第一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早在2019年9月,广悦化工还曾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广悦化工应当向申请人偿还租金573.47万元及逾期利息、剩余租金3440.84万元及剩余租金逾期利息、共计4014.31万元;其还需要支付申请执行证书费用10.8万元。然而,广悦化工却全部未履行。其失信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另外在“汇融50”担保措施上,由担保人李静名下青岛山东路10号房产抵押;1期土地抵押(注:以上两项抵押物评估价值合计45568.52万元,按此计算,抵押率为57%);山东翔昶物流有限公司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广悦化工实际控制人夫妇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青岛中银为广悦化工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令投资者始料未及的是,其中担保人李静的房产抵押物被查封。据悉,齐商银行东营广饶支行在2019年11月曾因金融借款起诉“汇融50”融资方广悦化工,后被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了“汇融50”抵押人李静名下13套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抵押物被查封,融资方成失信人,“汇融50”风控是如何做的呢?对此,记者致电相关部门负责人,该工作人员以需要流程审批为由,拒绝更多回答。
在7月初的《告知函》中,吉林信托表示作为受托人多次前往融资人所在地调查了解情况,督促融资人及担保方履行合同。并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同时督促融资人采取各种手段化解风险,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在记者的采访中,投资者对记者表示截至16日,仍未收到任何款项。
净利润同比下降48%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吉林省经纪开发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信托,于2009年3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注册资本15.96亿元。
目前吉林省财政厅持有97.496%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2.120, 0.03, 1.4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据吉林信托年报显示,2019年吉林信托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5.88亿元,同比下降6%,净利润为1.8亿元,同比下降48%。
净利润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产减值损失大增,2019年为1.02亿,而2018年为-0.73亿。而去年吉林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也大幅度缩水,从2018年的872.84亿,减少到649亿。
不仅如此,从2015年以来,吉林信托的投资收益连年下降,2015年全年为5.15亿,而2019年仅有1.13亿。
2019年,其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也出现3.45%上涨,达到11.61%规模。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信托行业不良率均值为2.95%,2017年这一数字为2.39%。也就是说,信托行业的资产不良率平均在2%——3%之间。依此判断,吉林信托2019年的不良率水平是行业的4倍左右。
如今,整个信托行业在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吉林信托也不例外。
在年报中,吉林信托表示公司自身的体制机制仍然制约公司的快速发展。并指出,基于是国有全资公司,多元化股权结构没有建立起来,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发展活力的完全释放。产品创新能力还在培育,自主理财能力有待增强,自主资金渠道尚待扩展,业务转型所需要的专业化人才相对匮乏。
此外,吉林信托多起诉讼缠身。据2019年年报,其有6项重大诉讼事项,大多为合同纠纷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19年8月,吉林信托还因“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吉林银保监局处以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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