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在“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收入”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主体。不得向民营企业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
“民营企业始终是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主力,是推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快速提高的关键,也是吸纳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记者表示,目前,针对民营企业实行了一系列减免增值税、所得税,降低交通、通讯、用电、融资成本等诸多税费优惠政策,为减轻民企负担、扩大投资、活跃经济、带动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记者了解,目前,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有9项,涉及减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税种。
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不断释放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2019年我国实际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民营经济是减税降费受益最大的经济主体。今年国家确定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仍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
虽然减税降费效应的不断释放,让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轻装前行,但在具体执行中,减税降费仍然存在部分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有的部门和地方税费征管还不够规范等问题。
今年6月18日,审计署公布的《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有278户企业被提前或多征税费51.4亿元;5个省份的7家单位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开展中介服务收费等1.23亿元;3个省份的3家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承担应由财政保障的费用5703.38万元。
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显示,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存在不切实际压税收任务、搞税收排名,集中清缴补缴欠税,向企业分解税收任务、征收“过头税”等问题。
“目前,民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预付金、承诺金、保险金等费用依旧存在,成为困扰民企公平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因素之一。这些不合理收费有损民企参与投资基建的积极性。”张依群表示,因此,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要切实把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转化为民企扩大投资的关键,赋予民企真正公平的市场地位,取消对民企的制度性限制,对民企和国企要一视同仁,给予民企更加宽松自由平等的营商空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记者表示,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市场准入和要素获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保护私有财产、防止拖欠企业款项等方面,需要对各类所有制主体一视同仁。建议推广大数据应用,建立民企的信用机制,通过信用评级机制建立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优质民企享受到更好的税收优惠政策。(记者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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