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今日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此外,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标准全文如下: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
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三、检测方法
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
二、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三、检测方法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 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 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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