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保财险与玖富因合同履约问题相互起诉,引发市场关注。这距离银保监会喊话融资信保业务风险仅过去一周的时间。
据悉,此次纠纷涉案金额约为23亿元人民币,目前双方均已发布公告披露相关情况,诉讼尚处初始阶段。
今年以来,随着信用保证险业务赔付率不断上升,中国人保(6.280, 0.03, 0.48%)信保业务猛踩刹车。近日,中国人保披露的前5月保费收入情况显示,其信保业务收入持续收缩,较去年同期下降54.6%。
人保财险与玖富陷纠纷
因合同履约问题,人保财险与玖富近日陷入纠纷,2018年双方曾年开展网贷业务的保证保险业务合作。
6月15日,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对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与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玖富联银科技有限公司(合称“玖富”)之间的诉讼进行披露。
人保财险公告信息显示,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与玖富开展保险业务合作。由于双方就技术服务费存在争议,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向玖富提起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予以受理,有关涉案金额约为23亿元人民币,约为人保财险净资产的1.3%。
6月12日,玖富公告称,近期,因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未遵守“玖富直贷项目”项下,双方为未付服务费的支付方式而专门修订签署的补充协议,玖富已向北京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玖富称,2019年,在“玖富直贷项目”项下,人保财险应按照协议向玖富数科支付服务费用。在该合作协议项下,人保财险虽已支付部分服务费用,但人保财险未履行剩余的约22亿元人民币支付义务。玖富向中国人保索赔约23亿元人民币,以弥补其未支付的服务费和相关的逾期支付损失。
玖富公告显示,在玖富发起对人保财险的法律行动后,人保财险在广州一地方法院对玖富数科和玖富数科全资子公司北京玖富银联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声称第二个补充协议无效。同时要求玖富数科返还合作协议项下已支付的部分服务费和应计利息,并声称没有义务支付未付服务费。
而有关玖富向人保财险提起法律诉讼一事,人保财险称,于公告日,人保财险尚未收到关于玖富起诉本公司的法律文书。针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此诉讼是否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人保财险称已按照保险业的基本经营原则和相关监管制度规定,为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合理提取了相关拨备。人保财险认为,有关诉讼不会对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信保业务骤降54.6%
近日,中国人保公布了前5月保费收入情况,信保业务规模持续收缩。
截至2020年5月31日,人保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006.32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险业务1-5月保费收入为37.2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6%。而此前一季度,该业务保费收入为24.9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
虽然对于此前关停助贷险部门的消息,中国人保辟谣称“中国人保财险没有关闭助贷险部门,也没有关停此类业务。”但从目前经营情况来看,随着信用保证险业务风险的不断暴露,近期公司风波接连不断,公司对信用保证险业务正进行一定调整。
根据中国人保2019年年报,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险业务在2019年大幅亏损,承保利润为-28.84亿元,信用保证保险赔付率上升17.9个百分点,达到78.1%。5月13日,宜人金科公告称,与人保多年来一直保持双赢合作,不存在给人保助贷险带来损失的情形。
针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日向各财险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指出,今年1至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财险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要求各险企进一步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的认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新增融资性信保业务,维护市场稳定。
近年来,由于强劲的融资需求和对客户的便捷性服务,信保业务发展迅速。但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影响,赔付率也在上升。根据银保监会数据,疫情引发的经济下行导致消费金融信用质量下滑,今年第一季度信保赔付金额增至161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50%。
监管对信用保证险业务的监管也在进一步加强。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重点聚焦高风险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监督,提高业务准入门槛,加强险企对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敞口管理。
穆迪在《中国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新规对保险公司具有正面信用影响》评论中指出,由于信保保险产品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相对较新,并且未经信用环境下行的充分检验,保险公司可能面临定价偏差和准备金风险。新规禁止保险公司承保某些信保业务,如底层履约义务人已发生变更的债权转让业务、非银行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等,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规避违约风险较高的产品。此外,增强风险管理系统的监管要求也将改善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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