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成都银行发布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称,将由12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47.55万元。
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9日收盘,在成都银行领取现金分红和薪酬的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具体包括:董事长王晖,副董事长何维忠,董事杨蓉,董事、副行长李爱兰,副行长黄建军、李金明、蔡兵、李婉容,人力资源总监魏小瑛,总经济师郑军,行长助理罗结,董事会秘书罗铮。
上述12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47.55万元。
此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0年6月9日起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且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据了解,6月9日晚间,成都银行发布了《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2020年4月29日,该行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84元。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该行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同时,成都银行表明,将在2020年6月23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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