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人保寿险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行政处罚。罚单显示,因存在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存在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等行为,人保寿险被罚338万元。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经查,人保寿险经河北、成都等6家电销中心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以不实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产品,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行为;以及存在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向原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等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的行为。
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银保监会对人保寿险共计罚款338万元。其中,人保寿险总公司罚款共计135万元、6家电销中心罚款共计80万元,行政处罚个人15人、罚款123万元。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本次检查是针对银行保险机构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始终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罚一起。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电话销售、互联网保险、可回溯管理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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