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府3月3日推出《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同时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介绍,港澳青年、港澳青年专才、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港澳青创企业、港澳青年学生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引荐人等均可申报,无论是港澳青年还是聘用港澳青年的南沙企业都可获得奖励或补贴。
该细则提出,对参与港澳青年学生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期间表现优秀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民币,下同)奖励。对已在南沙实际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青年,或在南沙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港澳青创企业的港澳青年股东,在进入内地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在获得相应学位后继续在南沙就业创业的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此外,对到南沙求职并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港澳青年,在结束试用期后,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对到南沙就业并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南沙实际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到南沙执业并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南沙实际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青年专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该细则还特别支持港澳青年来南沙落户创业。对在南沙注册成立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的港澳青创企业,按照港澳青年首次实缴出资额的2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注册成立2年内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投资,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年末从业人员中港澳青年人数5人以上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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