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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监管部门对33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罚,人保财险675万元居首位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内容统计,2020年1月,银保监会针对保险业发布了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75万元,地方监管部门发布了248张,罚款金额4708.6万元,全国监管部门共计发布250张罚单,同比增长320.5%;罚款金额共计4783.6万元,同比增长304.2%。

33家保险公司受处罚

1月,监管部门对33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罚,较于2019年1月,同比增加了15家,共计罚款金额3426万元(不含个人处罚)。其中,人保财险、天安财险和平安产险三家公司以675万元、541万元和260万元的处罚金额排在前三位。

编制提供虚假资料,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存在不真实、不完整问题,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利用自媒体发布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信息等是上述保险公司被处罚的主要原因。

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公司因存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违规行为,被罚款80万元,并停止代理渠道车险新业务一年(时间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止)。

早期“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领罚单

1月,监管部门对45家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共计处罚金额566.5万元(不含个人处罚)。

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声科技”)因早期“无照经营”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处罚195.34万元,原因是“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多保鱼”隶属于凡声科技。尽管凡声科技已于2019年通过子公司投资控股取得了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但取得前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必须获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的规定,因此受罚。

被处罚的原因包括: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等。

其中,天津安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拒绝配合天津银保监局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档案、台账、财务会计资料等材料,被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厦门天地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惠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存在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报表、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违规行为,厦门银保监局责令其停止接受全部新业务三年;江苏恒瑞达保险代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违规行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黑龙江罚款金额最高

1月,全国19个地方监管部门对相关保险机构进行了处罚。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发布数量来看,江苏、黑龙江和安徽以47张、30张和28张排名前三。

从罚款金额来看,黑龙江、江苏和山东以1705.9万元、734.5万元和325.2万元位列前三。

文中所提处罚决定书是以作出处罚决定时间为统计依据。统计数据来自银保监会网站,如有出入请以官方数据为准。

标签: 保险公司 人保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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