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更大力度互联网金融严监管政策落地在即。《经济参考报》记者从12月17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获悉,监管部门正谋划一揽子新举措,加码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力度。新一轮政策重点强调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必须接受准入管理,持牌经营,同时将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其中,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金融监管信息平台等一系列监管机制建设将加快落地。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书面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央行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其中,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在营网贷机构数量从整治之初的近万家下降到不到五百家,业务规模和涉众人数大幅减少,从业风险得到缓释。果断出手打击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避免了一场大规模虚拟资产泡沫风险。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非银行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监管框架基本确立。
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金融科技及信息技术将给金融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等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除了传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之外,也会面对很多新的风险,包括数据安全风险等。这就要求建立更加有效的科技风险防控体系。
当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9》显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持续下降,但仍有部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产质量可能恶化,特别是一些风控能力不足的从业机构,可能面临更严峻的团伙欺诈、逃废债等问题。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在此过程中,部分从业机构盲目追求所谓颠覆式技术和新兴技术导致技术选型错位、资源浪费、安全事件频发等问题,部分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技术被舆论和资本过度炒作,甚至沦为市场操纵、投机、诈骗的工具。
记者获悉,监管部门正谋划一揽子新举措,加码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力度。潘功胜表示,下一步,在技术驱动的新金融活动发展中,将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同时,将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潘功胜表示,要适应科技多变、快变的特点,提升监管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运用科技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完善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适应宏观监测和扩大数据处理能力的需求,形成对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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