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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制定了有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4月20日消息,浙江省江山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有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主要涵盖土地供应、商品房预售管理和住房限售等方面。

根据商品住宅可售库存及去化周期情况,增加重点区块土地供应,强化市场有效供给,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文件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城区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同一地块办理预售最多不得超过三次。

同时实行住房限售。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土地出让前应明确该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江山市发布房地产政策,从土地供给、房源供应、交易管控等角度积极进行了落实,这是具有积极的导向的。今年以来,浙江省包括永康、义乌、江山都出台了收紧性的政策,进一步说明县级城市也出现了炒房炒地现象。也意味着调控升级的深入,即从一二线大城市逐渐进入到三四线城市,一些百强县和县级市等后续调控升级的概率将加大。(温红妹)

以下为十二条措施:

一、强化土地供给

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时公布土地出让年度或阶段性计划。根据商品住宅可售库存及去化周期情况,增加重点区块土地供应,强化市场有效供给,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视情加大土地投放力度,2021年度城区继续投放住宅用地380亩以上(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构建公租房房源循环使用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公租房利用效率,逐步将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加快人才公寓和蓝领公寓建设、供给;拓宽人才、蓝领工人住房保障渠道,根据公租房保障房源情况,经批准可采取定向向集体配租的方式,解决有关企事业单位人才、职工临时性住房困难。

三、优化土地供应模式

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住宅用地出让,视情从“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限房价、竞配建”“限房价、竞自持”“限地价、竞自持”等方式中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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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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