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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范了三种公积金提取行为

4月19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范了三种公积金提取行为。第一,对于房屋频繁交易的,即1年内交易过两次的,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第二,对于异地购房且刚落户的,则应持有住房半年才可以提取。第三,职工已经离职后无法提取账户余额,则可以采取销户方式进行。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合肥此类通知具有积极的导向,也说明公积金市场出现了各类违规套现的做法。通过此类政策,将有助于促进公积金提取的规范性。

“随着当前大城市购房政策的趋紧,公积金的政策也有收紧的可能,这是相关购房者等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对于一些中介机构来说,也要注重规范操作,杜绝各类违规套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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