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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公租房租金“优势”逾千元 供需不匹配明显

“先安居后乐业”,住房是很多人心中的头等大事,自然也是政策的关注重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着重强调,要“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其中特别提到,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表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在保障性住房中,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一直受到各方关注。近日,《证券日报》记者就北京地区公租房的“性价比”、配比等情况展开调查。

公租房租金“优势”逾千元

对地理坐标间隔不足5公里的北京丰台区某两个居民小区来说,虽建筑面积相差不足10平方米,但两者之间的租金价差却几乎一倍。

年过半百的王女士(化名)近日十分开心,谈及缘由,王女士对邻居们表示,她女儿已经成功申请到公租房。据王女士介绍,该公租房位于丰台区郭公庄北街的燕保·郭公庄家园(南区)项目,在排队大约两年左右时间后,她女儿以家庭名义申请到一套两居室。

据记者了解,该项目是今年1月下旬丰台区一次性推出的8个公租房项目中的一个。而这8个公租房项目总计723套房源。其中小套型449套,中套型138套,大套型136套。仅从燕保·郭公庄家园(南区)项目来说,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45元。

无独有偶,当记者以申请人的身份致电同属于上述8个公租房项目、位于丰台区程庄路20号院的彩虹家园公租房项目时,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公租房项目也正在向相关申请人派发选房办理通知。从该项目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44元。也就是说,即使是建筑面积在63.82平方米至66.27平方米的大套型公租房来说,月租金价格至多不超过2948元。

值得一提的是,《证券日报》记者从某房屋租赁平台查阅数据获悉,彩虹家园同小区的66平方米两居室看,月租金价格达到4700元。

为进一步了解公租房与普通住宅租金的差距,记者对比距彩虹家园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的益泽路周边普通商品房发现,如果租赁建筑面积接近66平方米的房屋,租金价格至少多出数千元。

此外,记者走访丰管路周边住宅小区得知,即使是建筑面积仅65平方米的某老旧小区两居室,单月租金报价仍高达5500元至5800元;若是自带电梯的高楼层小区,两居室(约75平方米)报价为单月6500元左右。

令人欣慰的是,年初以来,北京部分辖区已陆续发布公租房配租公告。尽管相对于较庞大的申请人基数而言,房源数量有限,但这也确确实实为部分个人及家庭减轻了生活成本。毕竟,若申请人能中签公租房,节省下来的租房成本将至少达千元。

供需不匹配明显

与成功申请到公租房的人员更关注价格不同,仍在排队的申请人更为关心的是供需之间的缺口究竟有多大。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日前该区已启动公租房配租。其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6个公租房项目,共计1268套房源,月租金标准范围为30.6元/平方米至70元/平方米。

记者从朝阳区房管局获悉,共有3617户家庭进行了网络登记。也就是说,此次公租房的“中签”比例约为1:2.85。

昨日,户籍为北京朝阳区的石美(化名)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她申请朝阳区公租房的排队时间已有三年多,但很遗憾,一直没有获得配租资格。

不仅朝阳区存在供需不匹配,北京其他辖区的情况亦基本相似。如前文中提到的丰台区8个可配租公租房项目,虽涉及房源共723套,但最终的意向登记结果共包括1874户家庭,供需比约为1:2.59;再比如,今年3月中旬,通州区发布的17个可配租公租房项目,涉及房源仅974套,但最终的登记结果共包括2438户家庭,供需比约1:2.5。此外,海淀区也于4月8日公布了1601套可配租的公租房,但由于登记结果尚未披露,故暂未统计供需比。

“必须要看到,公租房本身的供应房源数量偏少。”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租房的房源大都由政府建设,并以低于市场租金限价进行出租,所以,当前所呈现出的供需不匹配,较为明显的体现出了公租房新增供应量紧张的现实问题。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势必要调整相关政策、完善住房租赁体系。

专家建议多增加有效供给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中心总经理崔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998年“房改”后,我国房地产销售市场被进一步激活,由此带动住房销售市场发展迅猛,但与之相对的,是住房租赁市场在较长一段时间处于自发性发展状态,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可以说,租赁住房成为住房制度体系中的一块短板所在。而住房制度和供给体系的失衡,则突出表现在“租赁市场一只腿短、销售市场一只腿长”。

在崔霁看来,这也就不难理解缘何政策面反复强调、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以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或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中,均能看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身影。

不仅如此,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还专门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6个城市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倪虹强调,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城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需要“一城一策”,因城施政。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特别是“新市民”结构也不同。只有针对当地的新市民特征做出的规划才是有效的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各城市应该聚焦于多增加“有效供给”而不仅仅是总量的增加。

谈及如何进一步细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张波分析称,首先,必须解决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源头供给,即租赁住房的土地供给,同时,也要控制好这类土地供给的成本问题,以保障建成后租赁房源长期稳定运营;其次,在运营层面,未来可进一步加大财税方面的保障力度;最后,租赁房源的供应也不能只追求数量,更要结合各地租赁房源需求群体的实际情况,在产业集中、人群集中的区域,在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区域有针对性增加供给,实现供需总量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结构性供给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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