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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布的《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于3月起施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的《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于3月起施行。

《导则》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前应开展查勘、测绘、检测、评估等前期工作,确定历史建筑保护价值、残损程度、安全性等级及相关修复建设依据。历史建筑修复各阶段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提升修复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时,应优先并充分利用原建筑材料;使用替代材料宜选用与原建筑材料相同历史时期的同类材料;新仿制、加工的材料的安全、耐久、环保等主要性能应不低于原建筑材料,且其表观特征应与原建筑材料相同或相近。严禁外移或砍伐场地内的老树、古树。

此外,历史建筑的结构加固设计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如经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可延长其使用年限。不仅如此,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时,除了要对建筑原有木构件进行白蚁治理和预防外,还应对新增木构件采取白蚁预防措施,并将周边园林树木、绿地列为控制范围。

《导则》还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前应拍摄并保存原建筑物各部位、节点等历史要素的照片、影像资料;施工时应加强观测和监护,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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