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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发布 共建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

10月13日,重阳节前夕,广东省民政厅发布我省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情况。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广东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98.04万人,占比15.27%。目前全省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46.86万张,共建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累计为近2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设立超过1.6万张家庭养老床位。

近年来,广东先后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经济困难的高龄及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等,切实保障困难老人的生活。

养老机构是养老领域的重要一环,广东强化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等,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

为满足广大老年人医养康养、巡访关爱、助餐配餐等多方面需求,广东着力在完善老年人普惠性补贴保障制度、加大服务与人才供给、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等方面下功夫。

目前广东已建立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惠及298万人,部分地市扩展至7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银龄安康行动”,覆盖超过1300万老年人。其中,广州市全面推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截至2021年8月底,广州市长护险制度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约859万人,18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约278万人,累计共有6.01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有效减轻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负担。

在医养康养服务供给方面,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同时,全省178家医疗机构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出院后居家康复的老年人提供延伸护理服务。全省近600万居家老年人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是大部分老人的首选,全省着力在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加快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联动、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同时,着力在县一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在乡镇一级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在村一级打造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近年来,广东出台了《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整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并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纠纷协商调解机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和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保障方面,全省已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46.86万张,共建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1900多个助餐配餐服务点。

标签: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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