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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应外合”把假酒换成真酒,再把真酒卖给茅台专卖店

飞天茅台奇案:空酒瓶如何变成真酒,还摆上了茅台专卖店

您是否看到过“收购飞天茅台空酒瓶”的广告?这些人收购空酒瓶干什么呢?

在一些飞天茅台的制假贩子手中,除了酒是假的,其他都是真的;而在另一些飞天茅台的制假贩子手中,甚至卖出的酒都是真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红星资本局今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一起案件。王某某为了牟利,将收购的飞天茅台空酒瓶,灌装茅台迎宾酒,贴上飞天茅台酒的商标,以每瓶1200元至27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售卖。为此,王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执法检查:

查获假冒飞天茅台 ,酒都是勾兑的

2019年10月10日,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批假冒的飞天茅台酒。

根据裁判文书显示,执法部门在天鼎公寓王某某暂住处查获贵州茅台迎宾酒6瓶、贵州茅台酒空酒瓶275个、假冒53度贵州茅台酒60瓶、假冒贵州茅台酒防伪胶帽、物流标、正标、背标若干及热风机1只等。

“国庆节前夕,我们接到举报线索,立即开始着手调查,最终锁定了位于新会路上的这家涉嫌制作假酒的窝点。”根据媒体当时的报道称,在45平方米的房间内堆积了近百瓶的茅台酒,一些空瓶和包装纸盒盒随处可见,一些还没有使用的防伪标签和商标被一并查获。

面对查获的飞天茅台酒,王某某称,“自己是以回收旧瓶为业”。对于酒的来源和用途,王某某称,从市场上买来价格比较低的茅台迎宾酒进行勾兑,重新包装成飞天酒,目的是带走为母亲祝寿。

对此,执法人员称,其行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随后,执法人员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2019年10月17日23时30分许,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杭州市西湖区抓获了谢某某。通过侦查和盘问才发现,一条制假、贩假飞天茅台酒的案件浮出水面。

制假售假:

“里应外合”把假酒换成真酒,再把真酒卖给茅台专卖店

经调查,出生于1972年的王某某是河南省桐柏县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她,平时在超市里打工,无意中听说灌装次酒混充好酒的“生意”,很是心动。

从2017年起,她开始回收飞天茅台空酒瓶和包装等,随后又购买了热风机等制作工具,并从周某的茅台专卖店内购买了一批低价的茅台迎宾酒。

待所有道具备齐后,她就开始了制作——将茅台迎宾酒倒入飞天茅台酒瓶里,然后贴上飞天茅台酒商标,并装进飞天茅台酒的纸箱内。

所有假的飞天茅台酒制造好后,她将灌装酒全部调换成了真酒。

裁判文书显示,调换真酒有两种方式:

第一、到一些饭店服务员手里调换。为了方便,她向饭店的服务员给予每瓶600至800元的“好处费”;

第二、调换一些公司里的真酒。王某某相继同浙江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担任保安的潘某(另案处理)、杭州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驾驶员吴某(另案处理)及浙江某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采购、仓库保管员的谢某某(即上述被抓之人)等一起,分别利用其职务便利条件,将自己灌装的酒与上述三家公司的260多瓶飞天茅台酒调换,并分别给予上述三人3万余元、2万余元、14万余元的“好处费”。

谢某某供述称,从2017年开始,他就将公司仓库里的飞天茅台换给王某某,并将王某某给的外观相同的酒放回仓库里。“每瓶酒她给我650元到800元的好处费。开始换一两瓶,后整箱整箱换。”谢某某称,其换酒所得的钱均用于还债或炒股。

收购完成后,王某某就将调换来的真酒,以每瓶1200元至27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上述专卖店内的周某,共计获利约30万元。

不过,红星资本局在裁判文书中并未看到“王某某是在哪里收购飞天茅台酒酒瓶和包装”“灌装一瓶飞天茅台的成本是多少”“王某某到底灌装了多少瓶飞天茅台酒”等问题。

法院判决: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多,销毁所有制假工具

审理中,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同时,王某某利用谢某某职务便利,采用调包方式,侵吞公司财物,瓜分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判决结果为:

第一、王某某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共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第二、谢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第三、扣押在案、未随案移送的贵州茅台迎宾酒等。同时,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及用于制假的酒瓶、瓶盖、标签等制假用品予以销毁。

不过,裁判文书并未就王某某因其制假而给予相应处罚。(作者:李伟铭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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