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强调,要健全评价体系,增设正高级职称。优化评价标准,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标准首位,要求统计专业人员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强化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引导统计专业人员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能力,促进统计数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实行分类差异化评价,对不同专业领域设置不同的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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