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广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医用气体公司要求,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紧急组织相关单位专家,收集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文件,针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对可能受到细菌、病毒等污染的医用气瓶、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的处理和消毒,制定了团体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医用气瓶安全处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于2月5日发布实施。
据悉,本指南规定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处理和消毒可能受到细菌、病毒等污染的医用气瓶、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的原则和程序,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医院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气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居民家中使用的气瓶、非医院医疗机构使用的气瓶,可参照执行。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传染病医院、科室使用的医用气瓶,也可参照执行。
指南指出,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医用气瓶污染分为可见和不可见的,其中不可见的污染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病毒、禽流感、野生型脊髓灰质炎、埃博拉病毒、寨卡病毒、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等。
指南提出了医用气瓶安全处理原则,其中医院医疗机构气瓶的收集方面,医院医疗机构宜选择集中供应医用气体系统,传染病医院、科室应集中供应医用气体;政府指定救治医院的医用气瓶应为专用等。医院医疗机构气瓶回厂方面,医院医疗机构的气瓶进厂后,应按医院医疗机构气瓶的消毒要求进行消毒后,再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行充装;若医院医疗机构未对气瓶进行初步消毒,则医用气体公司必须在气瓶进厂前立即按医院医疗机构气瓶的消毒要求进行消毒。医院医疗机构气瓶的消毒方面,明确了消毒剂消毒、紫外线消毒和蒸汽消毒3种方式。指南还对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的消毒和充装设施或库房的消毒提出了明确要求。
指南还提出了医用气体公司人员的防护要求,医用气体公司的相关作业人员应根据强制性国标《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1651)选择个人防护装备。个人用眼护具应符合强制性国标《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的要求》(GB 14866),防护口罩应符合强制性国标《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或NIOSH N95的要求,手套应符合强制性国标《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GB 7543)或《一次性使用非灭菌橡胶外科手套》(GB 24787)的要求,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强制性国标《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2)的要求等。所有医用气体公司的相关作业人员,应妥善丢弃的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非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应按推荐性行标《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清洁消毒。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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