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在许多商品和服务领域的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即市场价格由经营者完全自主确定。但是,允许经营者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经营者可以相互串通定价或哄抬价格。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仍然有必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努力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最近,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的牛羊肉粉一不小心成了“网红”。国庆节后,黔西县部分牛羊肉粉店几乎在同一时间更换了价目表,并且无一例外地都涨了价。商户对牛羊肉粉涨价原因的说法也差不多一致。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此次牛羊肉粉集体涨价背后,是由于个别经营者通过微信群发布涨价言论,相互串通涨价。由于发布涨价言论的经营户积极配合调查,自愿承诺恢复原价格,主动消除影响,并公开致歉,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只对其作出行政告诫处理,未予行政处罚。
尽管当地牛羊肉粉价格已经恢复到调价前状态,但关于此次集体涨价事件的讨论仍然在持续发酵。有观点认为,牛羊肉粉行业的准入门槛极低,而且替代性很强,经营户既无法实现垄断,也没有实行垄断的必要,价格串通很难真正形成,政府没有必要对商户的集体涨价问题予以查处。也有观点认为,经营者串通涨价的证据确凿,查处有理有据,如果不予查处,反而容易引发其他行业效仿,使市场秩序更加混乱。
在众说纷纭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经过多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在许多商品和服务领域的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即市场价格由经营者完全自主确定。牛羊肉粉行业属于完全市场化领域,商家在市场竞争中完全可以自主根据市场行情和成本等各种因素变化,随行就市地确定牛羊肉粉价格水平。
但是,允许经营者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相互串通定价或哄抬价格。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因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牛羊肉粉店集体串通涨价行为予以调查处理,不仅毫无不妥,而且是一次宣传普及价格法的良好契机。相反,如果监管者对于此类明目张胆的串通涨价行为放任不管,则不仅是监管缺位,更是对价格法权威的亵渎。
随着监管部门出手,当地商家自愿恢复了原价。一些人将此误读为政府“有形的手”对市场价格过度干预,甚至质疑商家的自主定价权能否得到保障。其实,此次串通涨价事件处置针对的是集体串通涨价行为,并未剥夺商家的自主定价权,各商家仍然可以在不违反价格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对价格作出必要的调整。
在商家依法自主定价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必担心商家在价格调整中会“用力过猛”。在像牛羊肉行业这样的充分竞争市场领域,商家每一次价格调整,必然既要考虑自身的成本和收益情况,也会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可承受能力。如果商家定价虚高,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到头来,商家会得不偿失。
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仍然有必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既要充分尊重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的市场化定价行为,也要对价格违法行为理直气壮地制止和惩处,努力维护好价格法的权威,巩固价格改革成果,努力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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