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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5月30日发布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新政策主要包括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优化民间投资环境,为民间投资项目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等内容。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顾军:坚决破除隐形壁垒,进一步强调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相关项目,以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
此外,新政策强调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管小军: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奖励考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毛细血管”作用。推动上海市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小额、分散、灵活的特点,不断贴近和响应企业发展和百姓生活所需,服务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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