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的对象有哪些种类
司法鉴定的对象有的种类不仅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找法网提醒您,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自己如何做司法鉴定
自己做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受理、不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是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5.有些情行下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复核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进行。
6.出具鉴定文书,鉴定结束。
三、司法鉴定所成立条件
司法鉴定所成立条件如下: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3.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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