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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侯劲松)2021年至2022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共40件,涉93人两单位,案件数量与往年相比有较为明显的增长,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量占比超九成,案件集中于制造业、高科技行业。4月25日,上海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办理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对策建议,部分基层检察院分别发布本院办理的典型案例。
在上海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权利人报案的占比86.7%。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共计17件3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共计23件54人两单位。在已判决案件中,平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单位最高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个人最高被判处罚金800万元。
据介绍,当前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证据规范有待加强,如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定罪高度依赖鉴定意见,然而司法实践中,鉴定机构和鉴定方法的确定有待进一步规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律适用中,对共同犯罪中次要人员主观故意的认定、持有型商业秘密犯罪的可罚性与情节认定等,标准也需细化;此外,一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措施不够充分,如企业在针对涉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缺位,中小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仍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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