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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反诈算见义勇为”激发社会共治正能量


(资料图片)

近日,江苏南京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出台《南京市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规定除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职责外,凡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积极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公民,按照制止诈骗案件发生、提供诈骗犯罪嫌疑人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打掉犯罪窝点等情节和贡献大小,由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100-5000元不等的奖励。(7月30日《扬子晚报》)

民众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就可以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这一激励机制明确了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见义勇为定性,具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双重属性。此举既给民众参与反诈的相关行为“正名”,也拓展了见义勇为行为的外延,有助于调动民众的反诈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反诈的社会氛围,形成全民反诈的汪洋大海,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人人喊打之势。

从法理角度看,民众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算见义勇为,符合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立法精神。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既有可能侵害民众的财产安全,也有可能侵害国家、集体财产安全。而普通民众在法定义务、工作职责以外,通过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提供诈骗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打掉犯罪窝点、制止诈骗案件发生等方式积极参与反诈,就是“挺身而出”,就是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就是在保护他人的财产安全或者国家、集体财产安全。这种反诈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具备了见义勇为的法律要件。向积极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公民发放见义勇为奖励,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尽管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反诈力度,形成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严打态势,但反诈形势依然严峻。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6.4万起,缉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351名。公安部累计向各地推送预警指令2.4亿条;工信部累计拦截诈骗电话21亿次、短信24.2亿条,处置涉案域名网址266万个;中央网信办封堵境外涉诈网址79.9万个、IP地址3.8万个;人民银行持续优化涉诈资金查控,协助公安机关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180余亿元。

这些数据说明,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还非常猖獗,还时刻威胁着民众、企业的财产安全,反诈工作还面临着很多挑战,尚任重道远。通过见义勇为奖励机制把民众反诈的力量充分挖掘出来,发动起来,能够织密织牢反诈防骗的安全网,向公安等部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反诈线索,把一些诈骗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或中间实施状态,减轻诈骗行为的危害,有效打击震慑诈骗分子,给民众或企业的钱袋子加一层防护。

目前,除了南京市,江苏无锡、常州、南通等地均出台了市级层面奖励办法,将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纳入专项奖励范畴。这是一种积极的反诈探索,能够激发社会反诈正能量,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推动反诈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反诈治理效能。这一反诈激励机制于法于情于理都有推广价值,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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