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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通知,新增11个重点领域,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进一步扩大。
通知要求,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炼铁、炼钢、电解铝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乙二醇、尿素、钛白粉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了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同时,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推动分类改造升级。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
对此前明确的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本次新增加的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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