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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视野】节后“宰客”频现热搜 法学专家:旺季涨价或涉嫌价格欺诈

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统计,春节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3.08亿人次,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假日出游本该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旅游景点中临时涨价、乱收费现象却让游客叫苦不迭。近期,社交媒体上频现缺斤少两的高价菜、结账时方惊觉的“天价菜”以及因涨价而产生的“花式”毁约……面对旅游旺季商家的涨价行为,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资料图】

对此,央视网《新闻+》栏目记者就几个热点问题采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他认为,商家在正常的供求关系范围内的明码标价属于合理的涨价行为,但商家隐瞒或者虚构重要的商品、服务信息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被损害的,消费者有权申请惩罚性赔偿。以下为对话实录:

如何看待商家旺季涨价的行为?

陈音江:对于提前涨价这种行为。若商家明码标价并且有充分理由的,比如春节期间人力等价格成本提升,那可能属于正常的涨价行为。若商家在相关的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虚构一些涨价因素或“偷偷摸摸”地涨价。这些情况,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甚至公平交易权,明显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消费欺诈?

陈音江:欺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商家故意隐瞒重要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另一方面是商家故意用虚假信息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以上两种情况都可能构成欺诈。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购买价款的三倍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来计算。欺诈跟一般的侵权相比,它的性质更为恶劣,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更多的惩罚性赔偿。

商家临时毁约,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陈音江: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家只要跟消费者建立了消费合同,或者说消费者在网上下单成功,并且付款成功之后,双方的消费合同就已经建立了。如果商家单方面解除这个合同,属于单方面违约,单方面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我觉得主要是分两个方面:一方面,商家要尽量想办法继续履约;另一方面,商家确实要违约的,就要赔偿相应的损失。比如说消费者下单时为100元的房租,但是到现场之后,房子不给消费者住了。消费者临时找房子可能需要200或300元,商家要补齐消费者的差价。或者说,消费者可能要坐车另找住处,那么交通的费用实际上都是相关损失。所以像这些相关损失的费用,只要消费者提出合理的诉求,那么商家违约之后都应该去赔偿。

与商家产生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陈音江:消费者遇到这种侵权的情况,首先是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在收集好证据之后,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与商家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请求他们来调解解决。如果通过消协和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还不能解决的,那么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 明码标价 合法权益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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