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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资料图片)

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朝阳区妇联和知行妈妈家庭心理研究中心联合对失职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朝阳区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该案因父母亲疏于管教,未成年人刘某独自在外居住,期间忽视对刘某安全的保障、性格的塑造、人格的培养,客观上致使刘某遭受侵害。

朝阳区妇联、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和知行妈妈家庭心理研究中心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依法对失职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法定监护人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区妇联、区检察院和知行妈妈家庭心理研究中心共同对进行了训诫,要求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与孩子保持至少每月五次的联系频率。要求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学习“知行妈妈《智慧父母36计》”家教课程。

发令后,知行妈妈家庭心理研究中心家庭心理教育专家团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知行妈妈沐嘉禾老师对监护人做家庭教育指导

知行妈妈沐嘉禾老师为未成人刘某做心理疏导

监护人深刻认识到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家庭教育责任,再自己教育和引导孩子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错误。监护人表示一定会真正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孩子,帮助孩子重走正道、回归社会。

接下来,知行妈妈家庭心理研究中心家庭心理教育专家团队也将定期对父母与孩子进行专业指导,持续跟踪,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开展家庭教育辅导和心理疏导。督促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位老师,孩子的身心健康与父母的家庭教育息息相关,即便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家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的摆渡人。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责任,护航每一个孩子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目光所及皆是美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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