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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28日晚间,宋都股份(新三板挂牌证券简称:宋都 3,证券代码:400192)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内容为,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进展暨公司新增资金被占用的公告》(临 2023-094 号)。为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就新增被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健控股,原名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事件提起的诉讼,本次诉讼金额共计约1.33亿元。
7月28日披露的诉讼进展显示,原告宋都集团因被告幸福健控股、俞建午未按约还本付息致使原告被银行划扣,被告应归还代偿款及利息损失为由,目前进展为法院已诉调立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诉讼金额分别为 0.57 亿元和 0.76 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宋都股份自身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雷达财经梳理发现,早在2022年4月1日,宋都股份公告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的《关于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7号)。
浙江证监局经调查认定:2022年3月23日,公司披露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于3月22日、3月23日将3302.87万股宋都股份股票全部卖出。根据公司3月27日公告,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于2022年3月8日决定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
2022年3月13日,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自查相关方的后续减持安排并于5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于3月18日发布延期回复公告,直至3月27日发布部分回复公告。在3月14日至22日,公司股票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在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但均未提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安排。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和重大遗漏的违规情形。
天眼查显示,宋都股份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房地产业务,经营模式以住宅和商业的自主开发、销售、经营为主,主要产品为中高端住宅,并逐步开展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多元业态开发。
今年7月18日,宋都股份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随后于2023年7月25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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