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
本文原题为:如何重新思考古今中西问题?——评高全喜新书《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
自19世纪中叶以降,中国数代知识分子反复思考的问题就是,这个古老的大国在这场古今变局中的政治命运及其选择。古今,是一个时间问题,但又不全是一个时间问题,它还是一个空间问题,原因在于这场古今变局的始作俑者乃是西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英国。正是英国以及西方的兴起,正是首先发生在那里的工业革命以及前后相继的一系列复杂的政治、经济与观念变化,才使得其他国家被拖入了这一工业革命与现代化的洪流,使得它们不得不反思自身的传统,省视可能的路径,重新考虑自己的选择。在这种情境底下,一个个传统国家如何面向西方、如何跟西方相处,便成了一个核心问题。所以,对中国来说,古今问题自然同时就成了中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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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幸结识高全喜教授以来,这十几年间,我从他那里听到的高频关键词就是“古今中西问题”。这两个月,高全喜教授大作不断,其学术生涯迎来了后疫情时代的“强势反弹”,先是出版了《苏格兰道德哲学十讲》,现在又出版了新书《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高全喜教授的这两部书,背后其实有着相似的问题意识,就是他长期以来反复关注的“古今中西问题”。在他的笔下,“古今中西问题”又转化为对两个具体议题的讨论:一是现代西方究竟是怎么来的,自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以来,特别是从16到19世纪,西方究竟经历了怎样的转型与变化,进而使得一个现代的西方成为可能?二是中国能够从西方的这种现代转型与变革经验中借鉴什么,从而可以让中国更好地完成实现“古今转变的现代转型”。
高著对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的讨论,上起16世纪法国主权理论家让·博丹,下迄当代美国政治理论家塞缪尔·亨廷顿,总共覆盖十八位重量级政治哲学家与理论家,时间跨度几近五个世纪。这恰恰覆盖了西方走出中世纪、迈向现代文明的整个历史与观念过程。按照高全喜教授自己的说法,这不是一部“客观公允的教科书体例”的著作,而且他也“无意撰写一部西方政治思想史或政治哲学史教科书”。那么,这部作品的特点是什么呢?按照高全喜教授自己的说法,“如果说每一位堪称伟大的思想家都是一座金矿”,那么,《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就是他“一部三十年来个人挖掘西方思想金矿的理论笔记”。从行文风格来看,我戏称这部作品是“三有产品”,即“有时代,有思想,有历史”。这部书的背后,是深厚的问题意识、深入的思想碰撞与深邃的历史关照。
尽管高著洋洋洒洒六百页,数十万言,但有一条线索最为重要,那就是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中“政治—经济—道德”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权力—财富—德行”之间的关系。书中的许多英美系重量级思想家都把这三者的关系视为塑造一个文明社会的关键,也是英国和西方实现领先于全球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现代转型的根本。
这条逻辑主线的要点是,首先,人们追求对财产的保护,渴望财富的激情,不仅是人的基本诉求与正当权利,而且是共同体能够繁荣的原因——甚至事后来看,这也是英国与西方最终启动工业革命和走向现代社会的基本驱动力。高全喜教授认为,约翰·洛克提出了“划时代的财产权学说”。即便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这在洛克看来是天然正当的。实际上,洛克将“财产权”置于跟“生命权”、“自由权”同等重要的地位。大卫·休谟则将“追求财富、创造财富与享受财富”的“激情”视为一个社会宝贵的资源,因为它是“活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也是无限度的,这才是文明的活力或生命力所在。”所以,其实,财富只是一个载体,但是它“支撑着现代工商不断发展与繁荣,而且永无止境”。至于亚当·斯密认为,人天然地就倾向于追求财富的“自利心”,这个观点非常著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以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更是认为,人追求财产的自利心不仅是天然正当的,而且是一个社会的自生自发秩序能够良性运转的关键。
其次,由此可以进一步推导,政治上如何保卫财产权、如何鼓励人对于财富的正当追求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这就涉及到一个国家的政体类型、法律制度与权力边界等。洛克强调,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保护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这几乎是一个常识。高全喜教授则认为,就政治维度而言,“洛克的财产权理论、政府论和政治经济学,为我们建立了一个现代资本主义形态的政治与经济乃至意识形态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休谟则强调,英国这场“古今之变的历史大变革”,隐含着两个政治前提,一是“英格兰的光荣革命”,二是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所造就的大不列颠“现代国家之开始”。追求财富的激情能够转换为一个社会永不枯竭的活的创造力,则有赖于自由与法治,还需要“正确地理解政府的权威与责任”——所有这些都是政治因素。至于斯密,他一方面强调自由放任或“看不见的手”的机制的重要,另一方面则强调君主或政府需要提供安全保障、司法保障与基本公共品。但所有这些加起来,斯密最关注的还是有限政府作为一个自由且繁荣的工商业的基本政治条件。在哈耶克看来,为了能够让个人基于自利目的的自生自发秩序的有效运作,就需要一个“普通法的法治国”。
再次,人对财产与财富的追求,在英国近现代之前的许多主流文化中,即便不是可鄙的,至少也是不值得称道的一种品质,那么,英美系的政治哲学家这方面有何不同呢?为什么说不仅财产权和财富激情是正当的,而且政府应该为此提供保护与便利呢?洛克尽管不重点讨论人追求财产是高尚抑或可鄙,但他将其视为人的基本或正当的权利,甚至将其视为——高全喜教授特地引用了这句话——“上帝扎根在人类心中和镂刻在他的天性上的最根本和最强烈的要求”。由此可见,财产权本身是符合人性与符合正义的。休谟对此的论证更少具有神学色彩,却更多具有功利倾向。他先于斯密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是,“在追求私利的个人活动中一个莫名其妙的结果是,私利导致了公共利益”。这显然就论证了财产权与财富激情的正当性。实际上,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一书同样主张这个观点。休谟的另一个主要观点是,由于确立了财产权,就“生成出一套经济秩序、法律秩序和政治秩序,这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这里的主张,就是从财产权到一整套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安排的叙事。至于哈耶克,他认为,只有基于财产、自由与权利保护的制度规则才是正当的,尤其是可以防止对人的奴役——而这几乎就是最大的善。
由此,上述三个要点构成了较为完整的论证系统,奠定了英国尝试新体制、启动工业革命并最终完成现代化的思想与观念基础,或者继续为这种类似的模式提供有力的知识论证。高全喜教授新书的腰封有一句广告语——“观念的力量可以塑造世界”。如果对英国兴起以及此后现代世界的诞生过程做一个历史和观念的对比考察,这句话大体上是恰如其分的。
总体上,高全喜教授的这部作品更像是他30年来思考“古今中西问题”的一部个人知识史。这部作品将为学界同行、后来者与读者朋友们重新思考“古今中西问题”提供一个新的参照。
当然,我无法用两三千字的篇幅全面评价高全喜教授的整本著作。我想,对这部作品的更好评判者,是阅读这本书的每一位同行与每一位读者。
(作者包刚升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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