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次”概念是由《高考志愿通》发明人阮吉鹏老师在2001年首创并提出的,此后便一直作为公认的填报志愿的科学依据。由于教育部对各高校在各省的招生都规定了一定的名额,即招生计划,因此考生根据自己在本省的位次情况,可以最精确最科学地把握自己可以填报的学校。
(相关资料图)
2、“位次”概念具体表现: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绩和考生人数综合后的综合排序;
(2)、高考分数最高的考生“位次”为第一;
(3)、相同分数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适用于各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类(如理工类、文史类)进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类别不适合用位次方法进行参考。
(6)、在做参考的时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为主。
(7)、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科“位次”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位次”进行排序
那么这个分数便是该校入取的最低分数。
如果大于1:1,该校的入取最低分数线应高于投档分数线,因为多于的考生会退档(当然,如果生源好,一般学校会采取扩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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