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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热议:被辞女子给HR普法对求职者也是积极示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年轻人在整顿职场,这一直是被热议的话题。近日,一则题为《女子试用期被辞退要求N+1赔偿,现场给HR普法》的视频火了。视频中,一名女子实录了与公司HR协商赔偿的过程。女子全程不卑不亢、金句频出,用扎实的法律知识争取了最佳赔偿方案。该女子的行为获得了大量网友的支持。

现实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包括程序违法或实体违法的情形并不少见。遭遇非法辞退时,一些劳动者因欠缺法律知识,没有意识到用人单位违规辞退自己,或者意识到自己被侵权,但自认为“斗不过”用人单位,选择了忍气吞声。还有一些劳动者遭遇非法辞退,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权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上述女子遭遇非法辞退时,与用人单位HR现场博弈的一幕,令人印象深刻。作为HR,一般比较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所以很多HR在非法辞退劳动者时,要么搬出法律条款糊弄劳动者,要么钻法律漏洞让劳动者走人。但上述公司HR应该没有料到,非法辞退试用期女子时,反而被现场普法。

从现场对话能看出该被辞女子不仅懂法律,且勇气可嘉。如协商过程中,该女子提出“N+1”诉求,并表示“试用期和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对方否认后,其指出依据是《劳动法》第39、40、47条。再如公司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按要求不给补偿”,该女子回复“要给书面通知证明哪里不符合条件”。

不难看出,该公司试图非法辞退又不想给补偿,但该被辞女子有理有据地予以反驳,其最终与公司协商一致获得满意赔偿,既缘于毫不妥协的勇气,更缘于对法律的充分了解。再从其“金句”来看,如“社会现象不能代表法律规定”“公司决策的问题凭什么由劳动者买单”,可以说将法律与社会“融会贯通”。

笔者以为,这个案例至少带来两大启示。一方面,女子给HR普法对求职者也是积极示范。此前,一些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侵权后,只知道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才能维权,而该被辞女子不需要走法律程序,直接凭借过硬的法律知识和勇气,与公司HR现场博弈达到维权目的,节省了维权成本。

这提示广大劳动者,只有自觉学法、懂法,才能在遭遇非法侵权时,亮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当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恐怕用人单位非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会越来越少。身处法治社会,在法律日益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就该像这位被辞女子一样,遭受非法侵权时敢于亮出法律之剑。

另一方面,这也提醒用人单位HR要严格依法操作,不要把每个劳动者都当成法盲来糊弄,也不要当成“软柿子”来捏。因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走向完善,想钻法律漏洞侵害劳动者权益越来越难。更重要的是,经过这些年各种方式的普法,具备法律意识、知法懂法的人越来越多,想侵权不像过去那么容易了。

生活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学法守法用法,因为法律是抵御各种侵权行为、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假如该被辞女子在与公司HR协商前没有做足功课,没有对劳动法律做到“融会贯通”,就不能在这种协商或博弈中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可见,做一个“法律达人”,对自己、对社会都非常重要。

标签: 用人单位 法治社会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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