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结为夫妻后,夫妻债务是共同承担的,在生活中,会有一方借款另一方被要求还债的情况,那么,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什么?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我们普遍都认为,夫妻的债务是共担的,一方走了另一方还要继续还!
但赌债不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而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如何界定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呢?
综合国家统计局家庭消费的八大类统计,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权限范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
1、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如最基本的衣食住行。
2、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支出。
3、为法定扶养义务人的必要支出。
4、为生命、身体健康的医疗支出等。
举例来对应,因购置共同生话用品、共同居住的住房,一方或双方治病,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合理开支、未经对方同意的金融投资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当然,“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不断变化。法官在认定时需要根据该夫妻的合意、家庭经济状况和一贯的生活水平、涉案债务的金额大小等来谨慎地作出判断。
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即通常所说的“共债共签”。
(二)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追认的方式包括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
(三)一方举债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
(四)一方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上述第(一)和(二)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争议不大。
实务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是第(三)和(四)种情形下共同债务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