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最高法作出提醒:切莫以身试法。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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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针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利用漏洞找“黄牛”买票乘坐飞机高铁的行为,最高法称将全面调查核实名单,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
去年执行到位金额首破2万亿元
据通报,2022年,全国法院执结917万多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合法权益。
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提到,推进解决执行难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他强调,在具体执行中,要在不影响债权实现、不构成财产价值明显贬损前提下,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物尽其用,社会流通不因执行受阻。
如何保障能动执行在法治轨道运转?黄文俊表示,执行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仅有35个条文,尽管近年来最高法院出台了大量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但新问题仍层出不穷,填补规则漏洞,统一办案标准有所滞后,致监管失去针对性和准确性,“今年我们将推进失信、限消、拒执罪等司法解释的修订,出台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的司法政策文件,配合强制执行法立法程序,织密制度铁笼。”
黄文俊说,执行系统内,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零报告负面清单”,对违反规定未报告人员,严肃追查,绝不姑息。同时开展专项督导,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队伍建设、消极执行、错误执行等问题。执行系统外,我们将更加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专项督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等全社会监督,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做实做优“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打造立体化执行监督体系。
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失信被执行人明明有钱,但却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钱”可执行。
对此,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表示,打击规避执行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执行工作能力的提升。其中,首要的就是提升执行查控能力,进一步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
据悉,目前,已经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已经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理财产品、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底,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控案件13628.08万件,累计冻结资金28044.58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81963.89万条,车辆19018.00万辆,证券42195.43亿股,渔船和船舶371.79万艘,网络资金1009.75亿元。
王富博说,今年将进一步升级“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对接,推动实现对当事人实名注册电话号码、已送达地址和户籍信息的“总对总”查询功能;加强与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信息共享,拓宽查控范围或深度;对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改造,缩短执行查询周期,提升执行效率。
他还提到,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法院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措施进行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截至2023年4月初,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全面核查违反限高规定乘坐飞机高铁名单
澎湃新闻注意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有人利用漏洞,找“黄牛”能买到票。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毛立华对此表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他透露,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将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坐飞机高铁的名单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调查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包括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同时,对“黄牛”顺藤摸瓜、露头就打,依法依规开展打击。
毛立华表示,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一个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对不同情节的拒执行为施以相应惩戒,体现强制执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特点。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视情节通过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教育、惩戒。
对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被执行人而言,如果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切莫自作聪明、切莫以身试法。”毛立华透露,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力度,依法审理了一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起到了一定的威慑惩戒和教育引导作用。2022年,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1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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