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5月31日讯(记者 余佳欣)近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浙江艾罗能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罗能源)科创板IPO注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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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艾罗网作为光伏储能系统及产品提供商,主要向海外市场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在此前下发的问询函中,主要关注艾罗能源主营产品、ODM模式及与重点客户合作稳定性等问题。
据招股书披露,得益于户用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2020年至2022年,艾罗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9亿元、8.33亿元、46.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33亿元、0.63亿元、11.33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44.27%。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至2022年,艾罗能源户用储能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续提升,分别为42.83%、68.13%、81.89%,逐渐成为营收主力。
从收入构成来看,艾罗能源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光伏并网逆变器等产品。报告期内,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储能产品收入平均占比为77.28%,为该公司主要产品。
其中,2022年,艾罗能源储能电池实现收入为24.9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51.70%。
在手订单方面,截至今年3月31日,艾罗能源正在执行的订单金额为32.52亿元。其中,储能电池业务在手订单金额约20.17亿元;储能逆变器业务在手订单金额约7.38亿元。
从产能来看,艾罗能源正加速扩产步伐。根据招股书披露,2020年至2022年,该公司储能电池产能由53.36MWh增至1666.61MWh;储能逆变器产能由20800台套增至190160台套;并网逆变器产能则增至225184台套。
此次IPO,艾罗能源拟募资8.09亿元。其中,2.81亿元用于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1.51亿元用于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76亿元用于海外营销和服务体系项目,3.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主营产品竞争力到底如何?替代机遇有多少?《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亦就此向艾罗能源发出多个相关问题,包括要求该公司说明各主营产品的技术门槛、自产与外购占比、技术水平与市场地位等。
据艾罗能源回复中提及,该公司当前聚焦于差异化的户用储能业务,具备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协同一体化研发及量产能力,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派能科技、固德威、阳光电源、锦浪科技等国内厂商,以及SMA、SolarEdge等国外厂商。
当前,艾罗能源储能电池业务采用外购电芯与自主研发电池管理系统(BMS)相结合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期内,该公司生产储能电池所用电芯全部对外采购,对电芯供应商具有较高依赖度。这一情况也受到了上交所的重点关注。
对于自产与外购方面,艾罗能源坦言,该公司集成电路芯片采购、功率半导体器件采购存在对境外供应商的一定依赖。其中,从外部采购芯片来看,报告期内,该公司外购境外品牌芯片金额占外购芯片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6.93%、72.70%和76.02%。
与此同时,《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艾罗能源储能电池自批量生产销售以来,即采用特定适配模式,只能搭配自有储能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则从2021年初产品代际更新开始,仅可适配自有储能电池。
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艾罗能源结合市场储能电池与储能逆变器的不同适配模式,就其“储能逆变器必须搭配自有储能电池使用”作重大事项提示。
从业绩表现来看,该公司采用特定适配模式的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收入占储能产品合计收入比重分别为66.14%、80.81%和96.76%,占比较高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据招股书显示,艾罗能源的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市场,包括欧洲、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其中,欧洲为该公司的最大销售市场。报告期内,其在欧洲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25%、78.11%、94.50%,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对此,艾罗能源表示,主要由于欧洲发达国家光伏市场较为成熟,对光伏等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较大,市场需求旺盛等。
不过,与在欧洲市场实现快速发展所不同的是,报告期内,艾罗能源在北美洲、大洋洲等欧洲以外其他市场收入金额及占比较低,且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同时,其在北美洲、大洋洲等区域的毛利率总体亦低于欧洲区域的毛利率。
销售模式方面,艾罗能源产品销售模式包括面向贸易商、ODM客户以及系统集成商销售的模式。报告期内,该公司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最高;ODM模式收入增幅最快,2020年至2023年一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3.66%、2.05%、30.10%和37.97%。
在第二轮问询中,其ODM模式受到上交所重点关注。艾罗能源对此回应称,在ODM模式下,产品的主要工艺、材料、设计及技术指标等方面均由该公司自主决定,仅在产品的品牌以及部分外观标识会按照ODM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
从客户集中度来看,目前,艾罗能源主要ODM客户包括韩华集团、Peimar Industries Srl和Tigo Energy Inc。2020年至2022年,艾罗能源对主要ODM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2%、29.45%和30.02%。
报告期内,韩华集团为艾罗能源第一大ODM客户,相关销售收入从2020年779.71万元增长至2022年的12.05亿元。
而需要注意的是,艾罗能源在首轮问询中回复称,韩华集团的ODM产品与该公司自行销售产品基本功能一致,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一定的竞争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韩华集团不仅是艾罗能源最主要的ODM客户,同时也是其2022年第一大客户。在前两轮问询中,上交所重点关注了双方的合作细节。
截至今年4月15日,艾罗能源向韩华集团合计销售产品实现收入为1.35亿元;同时,截至今年3月31日,艾罗能源与韩华集团正在执行的订单金额为1.03亿元。
从股权结构来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新富、李国妹夫妇为艾罗能源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新富为艾罗能源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该公司25.8693%的股份;李国妹为该公司董事,直接持有20.8774%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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