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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IPO暗藏风险:营运资金面临压力还诉讼缠身

《电鳗财经》文/尹秋彤

2022年12月2日,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逸飞激光”)首发过会,并于2023年1月30日提交注册。公司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2379.0652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46733.66万元,用于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还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该公司营运资金面临压力还诉讼缠身。


(相关资料图)

面对质疑,公司未作出任何回复。

资金链暗藏风险

招股书显示,逸飞激光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2019-2021年逸飞激光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0次/年、2.52次/年及3.21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47次/年、2.87次/年及2.88次/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逸飞激光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报告期前因新能源政策调整,使得部分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周转率较低。

存货周转率也低于同行。2019-2021年逸飞激光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53次/年、0.59次/年及1.05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31次/年、1.42次/年及1.51次/年,逸飞激光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另外,公司偿债能力也有隐患,其中2019年-2020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2019-2021年逸飞激光流动比率分别为1.53倍、1.42倍和1.7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6倍、0.73倍和1.24倍,其中,速动比率2019-2020年均低于1,2019年、2020年,逸飞激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直接影响公司运营质量的是经营活动现金流。报告期各期,逸飞激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1.71万元、-7175.50万元和2028.95万元,其中2019年、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在未来公司发展阶段内,仍可能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营运资金面临一定压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营收持续性堪忧

据招股书,2019-2021年逸飞激光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782.63万元、2267.40万元及3127.82万元,虽然研发额度逐年增长,但研发费用率却不抵同行。2019-2021年逸飞激光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4.87%、11.41%和7.89%,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分别为10.59%、9.53%、8.99%,其中2021年则明显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截至2021年12月末,逸飞激光共有研发人员为14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3.80%,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0.04%;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7177.85万元。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仅7人,分别为吴轩、冉昌林、熊五岳、程从贵、雷波、孟昌和余凤。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至2021年,逸飞激光营业收入分别为1.20亿元、1.99亿元、3.9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5亿元、0.12亿元、0.42亿元;报告期各期,该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50%、29.56%、31.76%,存在波动情况。

上市委在现场也对其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一是结合圆柱全极耳电池技术路线与其他主流技术路线优劣势的比较情况,说明国内圆柱电芯装配设备领域未来的市场空间;二是结合在圆柱电芯装配设备领域的技术储备和持续研发能力﹐公司核心技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的竞争优势和差距,以及发行人在手订单、业务拓展情况,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竞争优势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可持续性。

公司诉讼缠身

据招股书披露,2019-2021年逸飞激光营业外支出分别为0万元、10.38万元和43.59万元,其中,2021年诉讼损失34.15万,公司解释为主要是公司的未决诉讼,根据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赔偿金额34.15万元。

逸飞激光涉及三起未决诉讼,主要是烯晶碳能电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逸飞激光起诉沃优能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案件、东莞市奥旺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其中,东莞市奥旺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事由为,2022年1月15日,东莞市奥旺斯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旺斯”)以逸飞激光拖欠货款为由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发行人支付所欠货款24.8万元及逾期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天眼查还显示,2022年9月13日,因相关买卖合同纠纷,逸飞激光对华鼎国联四川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诉讼案进行民事一审;2022年7月21日,同样是买卖合同纠纷,逸飞激光对镇江成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诉讼案首次执行;2022年7月14日,依旧是买卖合同纠纷,逸飞激光对威力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诉讼案首次执行。

董事长风险缠身

股权结构上,吴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吴轩直接持有公司34.23%的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逸扬兴能、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合计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16.46%,合计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50.69%。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吴轩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外,最近一年内新增股东6名,分别为湖州潺智、合肥轩一、中珈资本、博力威、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

据天眼查显示,董事长吴轩目前有8条任职信息,担任股东5家,担任高管6家,且实际控制10家企业。尤为注意的是,吴轩周边风险多达65条,预警提醒有96条。

高风险信息方面,其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鞍山洪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担任股东的深圳市尚融精机自动化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鞍山洪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诉讼方面,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逸飞激光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而被起诉,曾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

董事长百余条风险缠身,且实际控制10企业,如此一来,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电鳗财经》将继续跟踪报道逸飞激光IPO进展。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 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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