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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人文学院招生专业: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含省部共建)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专业目录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清华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2024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本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500字以内)           

4)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5)《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6)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等)

7)攻读博士学位需提交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5000字左右)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 本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500字以内)         

4)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7)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8)《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9)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等)

10) 攻读博士学位需提交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5000字左右)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在学证明                

3)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7)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8)《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报名登记表》 

9)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等)  

10)本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500字以内) 

11)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5000字左右)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前登录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年8月7日12:00-2023年8月2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部门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

4)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6)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7)《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 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等)

9)本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500字以内)

10)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5000字左右)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成果及摘要(应届生)

注1: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8-9月招生录取阶段,无须寄送纸版推荐信。

注2: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3: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将取消综合考核及录取资格。

注4:外文系考生的个人自述和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中英文皆可。日语语言文学方向可以用中日文。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人文学院各学科根据考生专业方向,组成至少5位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遴选部分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不超过1:3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人文学院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综合专业基础考试满分200分。笔试科目包括两部分,外语(满分100分)和专业课(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名称》见附页。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与外语水平,人文学院外语笔试除了英语外,接收小语种考生,小语种门类为日语或德语或法语或俄语或西班牙语,具体要求见附页。

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等。

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9月中旬(待定),具体日期以人文学院通知为准。

三、推荐拟录取

成绩计算办法:中文系、历史系、哲学系、科学史系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外语成绩(占20%)、笔试专业课成绩(占30%)及综合面试成绩(占50%)的加权成绩。外文系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外语成绩(占10%)、笔试专业课成绩(占40%)及综合面试成绩(占50%)的加权成绩。

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专家组集体把关,按报考方向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清华大学人文院

2023年6月28日

六、笔试科目

附:人文学院各学科专业综合考核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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